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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食藥署新一波食品正名!食藥署針對不同製造過程,對食品作細項正名。未來若要名叫「奶油」,產品規定須有至少80%的乳脂肪,而其他植物油或混合由加工而成的產品則改稱為「人造奶油」或「脂肪抹醬」。至於醬油和醋,則必須是由豆類產品或蔬果發酵釀成,若添加其他原料也要改名。

根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衛福部最新的「奶油、乳脂、人造奶油品名及標示規範草案」將在3月底出爐,未來只有乳品延伸出來的油脂製品,其乳脂肪含量需達80%,才可稱標示為「奶油」;其他乳脂肪含量在10-80%之間的產品,則需更名為「乳脂、食用乳油或鮮奶油」。

奶油(取自網路)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奶油也要正名-未達標準只能稱-脂肪抹醬-083600452.htmlLV包包 LV皮夾 LV長夾 LV專櫃 LV旗艦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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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承翰怎醛殺巷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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